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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民追回1300万“皇宫”非法股金 皇宫淡出武汉婚纱摄影舞台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4-09 点击:
独立视觉


如今的皇宫影楼灯火辉煌。记者陈亮 摄

也被套。近日,备受关注的“皇宫股份公司股金纠纷案”有了结果,法院不但全部追回1300多万股金,还将其中490余万返还给500余名股民。

  “都10年了,我没指望还能要回钱。”昨日上午,在江岸区法院执行案款首次集中发还的现场,记者看到,法官将数千元追回的股金交给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时,太婆不禁热泪盈眶,哽咽着说不出话来。当天,200余名股民共领回投资的170余万股金。

  据悉,当年陆续购买“皇宫原始股”的人数累计多达1200余人,购买的金额最低1000元,最高8万元。而实际上,该公司的募股及送红行为在法律上根本就是无效的。

  2003年,涉案股民中开始有人拿起法律武器,将皇宫股份公司告上法庭讨要股金。2004年,江岸区法院判股民胜诉,要求包括皇宫股份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共同偿还全部股金。此间,法院投入500多人次,历时4年,进行60余次的大型财产调查,最终促成此案执行。

  截至目前,此案已向500余名申请股民返还股金490余万元,其余股金也将分期陆续发放。 

  股民联合打官司 讨回股金

  事件流程表

  所有股民的1300万本金全部追回,并陆续发还股民

  2008年

  分红没有落实到位,股民1300余万元打水漂

  1997年~2003年

  112名股民,将“皇宫”告上法庭

  2003年

  江岸区法院判股民胜诉

  2004年

  江岸区法院执行局致力于为股民追讨股金。

  2005年~2008年

  皇宫股份公司公开募集股份(每股2元);1200余人出资1300余万元购股

  1997年

  1300万股金“集体打水漂”

  1200余股民的1300多万股金,集体打了水漂,当年传得沸沸扬扬。而这都因为皇宫股份公司的非法操作。

  1997年8月1日,皇宫实业公司、省化工公司、荆州市对外贸易公司、湖北普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、深圳普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、湖北皇宫实业工会委员会(皇宫工会)共同订立章程,发起设立皇宫股份公司。注册资本3386.67万元。

  当年皇宫股份公司以每股2元的价格,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。此后,先后有1200余人出资购股,累积股金高达1300余万元。皇宫等公司承诺,将定期按比例分红。

  但实际上,不仅承诺的分红没有落实到位,而且皇宫实业公司从未向皇宫股份公司交付净资产,并继续以皇宫实业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,同时,省化工公司也未实质交付资产。

  112股民联名打官司

  血汗钱打了水漂,有人想到了用法律武器维权。而这已是2003年,离募集股份已经近6年。

  将“皇宫”告上法庭的,共112名股民,以家住硚口广福一巷的下岗职工黄淑青为代表。诉讼书中称,皇宫股份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募股后,因公司其他发起人资金未到位,从未开展经营活动。黄等人要求“皇宫”返还投资款和利息损失。

  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,皇宫股份公司“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,擅自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”,违反《公司法》规定,属发起设立中的违法、违规操作,应认定这种募股及送红行为均属无效,应承担无效民事行为的主要责任,即返还购股款,并赔偿因占用黄淑青等人资金的实际损失。

  法院同时认为,黄淑青等人盲目认购皇宫股份违法募集的股份,应承担次要责任,故他们的其他经济损失应自行承担。

  此外,皇宫实业、省化工公司已书面认购皇宫股份公司的股份,但未实际交付全部出资额,应视为发起人出资不到位。应按其各自认购比例承担出资不到位的连带清偿责任。

  法院判决,皇宫股份公司应返还112名股民的全部股金。

  此案为其余千余涉案股民的维权打开缺口。此后,大多涉案股民向法院申请裁定。4年讨回1300万股金

  判决下来了,却迟迟无法执行到位。但江岸区法院执行局却没有放弃。

  该局负责人冯华生用几个关键数字描述了执行路上的艰辛:历时4年,60余次的大型财产调查,500多人次的投入,讨回1300万股金。

  冯华生说,当时,法官们被分成2到3人的小组,奔赴与本案有关的各个单位和地区,调查皇宫财产状况。

  “最艰难的时候,我们采取了司法拘留。”冯说起了执行中他难忘的一个小片段。

  “皇宫”的营业场所是租用的公房,但实际上在经营了一段时间后,“皇宫”便将该房屋高价转租给了他人,并赚取中间的差价。

  在法院判决其返还股金后,该院执行局查封了这笔差额款,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,“皇宫”的有关负责人竟悄悄向承租人收取房租,并将这笔差价继续占为己有。

  很快,该执行局便得知此事,迅速采取措施,将该负责人进行司法拘留,并对其进行教育,而后此人如数退还了款项,保证执行工作能够继续进行。

  律师专访

  “本金全部追回是个奇迹!”

  “1300万本金不打折扣全部追回,这在同类股权纠纷案件中简直是个奇迹!”提到自己代理的皇宫股金维权案,律师俞冰原一脸自豪,“这不仅是我作为律师的胜利,更是全体股民的胜利!”

  接案——

  “被告找上门来”

  提起5年前如何接手这起维权案时,俞冰原自曝内幕,是被告“主动找上门来的”。

  俞冰原是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律师,同时也是江岸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。他回忆,皇宫股份公司的股金纠纷,早在立案前就在坊间闹得沸沸扬扬,涉及人员多、资金巨大。当时是1999年,正是全民炒股热的时期,这么大的股金纠纷,引得股民们都在谈这个事。

  事情闹大了,皇宫股份公司坐不住了,跑来找政府协调。俞冰原作为江岸区政府法律顾问,接受了皇宫公司的咨询,也就此卷入此案。

  维权——

  “打赢官司,心里有谱”

  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,俞冰原觉得,皇宫股份公司违反《公司法》规定,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,擅自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,实际上是侵犯了股民利益的无效行为。之后,112名涉案股民走到了一起,联合起来走法律渠道维权。

  “对于打赢官司,我是心里有谱的”,如今提起旧事,俞冰原仍显得自信满满。他认为,案子虽然比较大,但法律关系并不算复杂。他当时觉得,只要没有外力介入,股民们应该可以打赢官司。

  结果——

  “我没想到会这么完美”

  虽然接手官司时自信满满,但1300万本金全部讨回的“完美结局”,也是俞冰原没有想到的。

  接手官司后,俞冰原的打算是先为这112名原告讨回本金,然后再设法为其余的1000多股民维权。

  “没想到,112名原告的股金追讨成功,最终还将其余所有涉案股民的1300万本金全部追讨回来。

  “这是个奇迹!”俞冰原一再强调这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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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皇宫大火” 挥不去的噩梦

  “您想进入摄影世界吗?请到皇宫来!”拥有着这句广告语的“皇宫婚纱摄影”曾经是江城的一道美丽风景。然而一场大火,改变了“皇宫”的命运

  1995年1月17日上午,“皇宫”摄影公司的影棚内,甜蜜的新人正在摆弄着婚纱,谁也不会想到,在几小时后,这浪漫的栖息地会变成火海的地狱。

  中午12时55分,“皇宫”照相器材经营部一楼东侧电线起火,火势沿内天井很快蔓延全楼,封死内通道,并波及左侧的省交通厅大楼,其中一楼租给“皇宫”的摄影部被烧毁。

  资料显示,当时共调集48台消防车和700余名干警扑救,先后救出被大火围困的40名群众。下午4时15分,扑灭大火。

  据统计,火灾共造成10人丧生,7人受伤,其中重伤1人。

  至此,这个成立于1985年、曾经武汉婚纱摄影界的领军者,逐渐淡出历史舞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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